微型水力发电站介绍
微型水力发电就是利用微型水力资源,比如小溪流具有的水头(落差)推动水轮机转动,将水能转变为旋转的动能,再在水轮机上接上发电机,水轮机转动驱动发电机发电,将旋转的动能再转变为电能。
微型水力发电站就是将水的动能和势能变成电能的综合工程设施,又称微型水电厂。它包括为利用微型水能生产电能而兴建的一系列微型水电站建筑物及装设的各种微型水力发电设备。利用这些建筑物集中天然微型水流的落差形成水头,汇集、调节天然水流的流量,并将它输向微型水轮机,经微型水轮机与发电机的联合运转,将微型水能转换为电能,再通过输电线路将电能输入用电户使用。
微型水力发电站有各种不同的分类方法。①按水电站的开发方式,即按集中水头的手段和水电站的工程布置,可分为坝后式微型水电站、引水式微型水电站和坝-引水混合式微型水电站三种基本类型。这是工程建设中最通用的分类方法。②按微型水电站利用水头的大小,可分为高水头、中水头和低水头微型水电站。对水头的具体划分没有统一的规定。通常称水头大于70m为高水头水电站,低于30m为低水头水电站,30~70m为中水头水电站。这一分类标准与水电站主要建筑物的等级划分和水轮发电机组的分类适用范围,均较适应。
多少容量属于微型水力发电站? 国际上一般把装机容量5000kW以下的水电站定为小水电站,5000~10万kW为中型水电站,10万~100万kW为大型水电站,超过100万kW的为巨型水电站。中国规定将水电站分为五等,其中:装机容量大于75万kW为一等〔大(1)型水电站〕,75万~25万kW为二等〔大(2)型水电站〕,25万~2.5万kW为三等〔中型水电站〕,2.5万~500kw为四等〔小(1)型水电站〕,小于500kW为五等〔小(2)型水电站〕;微型水力发电站还没有明确的划分。一般将100kw以下作为微型水电站,最早有将10kw以下作为微型水电站。